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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敬賢 发表于 2016-1-8 07:30 AM

幽明死生鬼神說

甚矣!乾坤往來之理,其天地人物之奧乎?

是故幽明者,往來之迹也。死生者,往來之變也。鬼神者,往來之體也。

是故天地通,而幽明之迹化矣。幽明通,而死生之變遠矣。死生通,而鬼神之體一矣。

易曰:仰以觀于天文,俯以察于地理,是故知幽明之故。原始反終,故知死生之說。精氣為物,游魂為變,是故知鬼神之情狀。大哉言乎!

聖人以乾坤坎離之妙,窮天地陰陽之奧,通造化摩盪之原,究形形式式之本。原其始而知其所以生,反其終而知其所以死。因原得反,而即始以成其終。以反合原,而得終以旡失其所始。蓋生者神也,死者鬼也。死而不失其所以生者,神也。死而不知其所以死者,鬼也。何也?陰精陽氣,聚而為物,非特形體之精也,天地之精存焉;非特藏府之氣也,天地之氣存焉。天地之精者,二五之精也,所謂至哉坤元,萬物資生者也。天地之氣者,旡極之真也,所謂至哉乾元,萬物資始者也。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,而神具于中焉。是故旡極之真二五之精者,先天之精氣也。五藏之精由是而具焉,呼吸之氣由是而貫焉者,後天之精氣也。精氣合而形體見矣。形體見而神發其知矣。

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者,真宰之神也。感于物而動,性之欲也者,知覺之靈也。知覺之靈,即神之所發也。發而不收,人化物矣。物之感人旡窮,而人之好惡無節,則人欲流而天理晦也。知覺紛而神宰漓也。神漓而先天之精泊矣。所具者,五藏之精而已矣,呼吸之氣而已矣。失其所以生而不能善其死,失其所以始而不得要其終,故精既竭氣既散,而知覺之靈變而為魂游焉而旡所立,蕩然茫然而旡所依,則鬼之情狀而已矣。

聖人者,人欲淨盡天理流行,物不得而化之也。是故清明在躬,氣志如神,則知覺之靈歸于真宰矣。神既宰乎其中,而氣歛于神,精歛于氣,吾身之理有以默契乎天地造化之理。五行陰陽也,陰陽太極也,太極旡極也,所謂反也。得其所以生而可以死,得其所以始而能為終。故五藏之精有時而竭,呼吸之氣有時而散,吾先天之精氣與神,全而受之于天者全而歸之于天焉。是其所以死者,即其所以生者也。所以終者,即其所以始者也。若是者謂之神。故曰鬼者陰之靈也,神者陽之靈也。是故神旡情,其情也,天地之所以為情。神旡狀,其狀也,天地之所以為狀。是故眾人以其憧憧而亡,與物欲往來者也。聖人以其存存而神,與天地往來者也。

然則人也、天地也,三才也,立之焉爾矣,參之焉爾矣。嗚呼!天理人欲之間,可不辨與?

-紀慎齋《觀易外編》卷六第九至十二頁

伍敬賢 发表于 2016-1-8 07:56 AM

死生朝昏事一般,幻泡出沒水長閑。
微光見處跳烏兔,立量開時納海山。
揮斥八紘如咫尺,吹噓萬有似機關。
狂辭落筆成塵垢,寄在時人妄聽間。

-丘長春真人畫頌示眾以生死事

八紘
八方太極遠的地方。《後漢書·馮衍傳》:“上隴阪,陟高岡,遊精宇宙,流目八紘。”
紘,古通“宏”,宏大。 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:“九州之外乃有八殥,八殥之外而有八紘。”  九州,八殥,八紘。是我國古代對世界最早的描述。

伍敬賢 发表于 2016-1-8 08:07 AM

死生之說(杭辛齋《學易筆談》初集卷二)
  死生亦大矣!《繫傳》曰:“原始反終,故知死生之說。”始終者數也,天也。萬物數,一始十終。始子一丑二,而終於酉十,戌亥無數。萬物自有而入無,為死之候。乾居西北戌亥之地,故”無方無體”(太虛之象)。人而克全其為人,則全受於始者,全歸諸終,終則反乎太虛。精氣不滅,與造化同遊者神也。是以”君子有終”(君子之死曰終)。終則有始,順乎天行,自有而入無者,亦自無出有。乾知大始,復藏於坎。一純二精(坎子一,坎艮之間丑二),至艮寅三而仍為人。此生死循環,佛家輪迴之說所自來也。人而不能全其為人,則自失其人道,斫其生理。全受於始者,不能全歸於終。數盡則死(小人曰死),形消骨化,餘氣無歸,”遊魂為變”者鬼也。變則失常,依其生前所自造之因而證其果,則為人為物,所趣各殊。此佛家輪迴六道之所由分也。故生者死之始,死者生之終,死於此者生於彼。《易》道乾息於坤,坤即消於乾。莊子曰“方死方生,方生方死。”立論之最精者也。聖人作《易》,窮造化之原,洩陰陽之祕,無非示人以所以全其為人之道。”原始反終”者,即由終而反始。老氏佛氏,皆由終反始,皆由後天而反諸先天,由有而反諸無,由形而反諸氣,由氣而反諸神。實即由生而反諸死,故曰”原始反終”。反終者,不續終也(未濟不續終也)。不續終,則始無暨極。故老氏曰“元始”乃長生而不死,佛家曰“無始”乃無始而無終。(乾西北為無,乃由有而反諸無者也。故老氏之無為萬有之根,佛教之無為不生不滅之本。乾為金為圜為剛,老曰“金丹”,佛曰“金剛”,而《易》曰“終日乾乾”。乾乾者。上乾為咸乾,下乾為無恆乾。咸無也,恆有也。觀其所咸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。觀其所恆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。蓋斟酌於有無之間而用其中,而要皆殊塗而同歸者也。)無始無終,夫然後歸於太極,則無所謂《易》矣。《易》之立教,為中人說法,故執兩而用其中。然聖人致治之極功,則亦曰無為而治;德成而默契乎天,亦曰予欲無言,則亦與由有而反諸無者,初無二致焉。故《易》者逆數也。儒與佛老之立教雖異,而道無不同。蓋天地之數,至三而備。天地萬物,舉莫能外。損之六三,曰“三人行,則損一人,一人行則得其友。”始終生死之道,不外乎此三者。後之立教者,可等諸自檜以下矣。

伍敬賢 发表于 2016-1-8 08:39 AM

【季路問事鬼神。子曰: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敢問死。曰:未知生,焉知死?】

焉,於虔反。鬼神二氣之靈,而人者五行之粹。子路問事鬼神,而夫子專言鬼者,對人而言事人,謂五倫無忝也。人道得而天道自合,何問鬼神?得天理而始為人。全天理者,生不徒生,死不徒死,故知死不如知生。程子曰:死生、人鬼,一而二、二而一者。或言夫子不告子路,不知乃所以深告之也。

附解:萬物皆天地所生,而人獨得其粹。性即天理,盡其性則人亦天矣。鬼神者,陰陽之靈。陰陽統於太極。太極,天之命也。人性,天之太極也。全而受者全而歸,為天地之肖子,更何忝於所生?德為聖人,此舜所以為大孝也。鬼神祗是一陰一陽。全人道者:中和在抱,天地合德。夫子曰:天且不違,而況於人乎,況於鬼神乎?此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之說也。至於生死之故,亦祗此一陰一陽之理。夫子言天地之心五行之秀,即謂其得天地之性生,而誠身則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生為天地所眷顧,死為造化之功臣。從古聖人在帝左右,千載如生,皆是此理。故知所以生,即知所以死。後世以天道為高遠,鬼神為恍惚,則任其心之所為,失其性之固有。既不得為人,又何問其死?子路之問為切問,夫子之告為精言矣。要之,天人一理,人神一氣;不愧不怍,故孟子以為至樂。若世俗言:氣聚而生,氣散而死;以生死為泛泛然,則蔑視此身,將並天地父母之恩,亦以為偶然,其為世教,害非淺也。

-(論語恆解・先進第十一)《槐軒全書》巴蜀書社版第279頁

伍敬賢 发表于 2016-1-8 08:47 AM

「不知命,無以為君子也。」

《論語 · 堯曰第二十》
「子曰:不知命,無以為君子也。」
命者,理氣之原而貫乎消長屈伸之數。知之則有以修其在己而立命,非任運也。
「不知禮,無以立也。」
禮以節文。天理不知,何以踐形而自立?
「不知言,無以知人也。」
知人而後可以取賢。不知,理未明而心無主也。

附解:
     命者,理氣數之主宰。自來言天命、義命、性命、數命,其說不同。然分言雖殊,其實則一也。此字至不易曉,今為辨明之。
     今人說命有榮枯得失自然一定者,曰氣數之命。而先儒以解此章命字,非也。萬物莫不本於天,天理之原即命也。天以真理流行真氣,而萬物自生自化於其中。天之理氣,非有異也。物之所以承天地者有異,遂各判其生成。飛潛動植,感天地之氣而生者不同;日月消長,山川蔽障,而氣化因之。然亦惟物為甚耳。夫物,其得氣偏駁者也,故言命者不於物。人秉五行之秀太極之靈、天地真理真氣所鍾,無不同者。特其祖宗之所積累,父母之所舍育不同,故聖愚清濁、壽夭亨嗇不同。然天地實無心,惟其人之自命以為受氣於天地不同,實乃胎本於先德者不同。故天地父母為受氣之原,即命也。而氣有純駁,實理有盈歉,是氣數實統於理也。惟人秉天地之理皆同,而秉父祖之氣不同,故聖人教人存心養性,立命事天。全其天命之理,而氣數之不齊者可齊。故曰:雖愚必明雖柔必強,仁者壽大德必壽,以及餘慶餘殃,種種言語,皆言人盡性則可以立命而迴氣數也。若不全乎天性養其浩然,而榮枯得失悉委於命,實則不知命矣。子言不知命無以為君子,正謂其不達天命之原,則必自廢立命之學;吾身中義理之事,皆以為不能為,而凡身外之物牽引逐逐,殆無虛日。從欲則易從理則難,何以為君子也?世俗星命之術,以年月日時配以五行衰旺之機,以一時而定厥生平。求枝葉而忘其本根,誕且妄矣。
      聖賢教人存養立命,養浩然之氣,全中和之理,夭者可壽,危者可安,愚者亦明,故為補造化生成之憾,然要惟天命之在我者,有是至誠不二之理,故能修而養之,以維氣化。豈本無是理而強相附合者比哉?愚於蹈仁而死章,極言存養可企中和,學者無以顏子短命為疑。正謂知命即可立命,參觀自明,茲不復贅。若常解云:義理之命挽迴氣數之命,似天生人有二命者,非也。
      命者理之原,理宰乎氣而後有數。知命則必能順天,循理力行善事,以全性而敦倫。若但以安分為知命,守道樂天者,求其在己,不怨不尤則是矣。委心任運者,以宇宙一切皆為前定,而罔念作狂克念作聖之理,不復小心慎行,處富貴而淫曰:我生不有命在天處。貧賤而靡曰:命不如人;將吾身之所以承天地者皆為恍惚,而君子罕矣。
      故錯解命字,貽誤非淺。且世之人,亦有言盡人事以聽天命者矣。稽其人事,不過孳孶為利汲汲求名,於五倫或多抱愧。豈知所謂盡人事者:臣盡忠、子盡孝、凡理所當為為之,不求人知不求福應,以順從天命而已,豈世俗之云哉?至於立禮知言,朱子曰不知禮則耳目無所加,手足無所措。言之得失,可以知人之邪正是也。
---錄自《槐軒全書》第395-396頁[論語恆解 · 堯曰第二十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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